间接上市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将其资产注入到一家已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这种方式通常被称为重组上市,重组上市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上市公司通过向收购方发行股份,购买其资产,实现重组上市,第二种是非上市公司通过协议或直接购买上市公司的方式,获得控制权,一旦非上市公司取得控制权,它们可以通过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将有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重组上市。
1、...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适用。收购就是买公司的股权,收购非上市公司,而做出收购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无非就是如果金额需要股东会会董事会通过,履行相关的手续。公司法、上市公司的法律中会规定的。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只要两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最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特定对象因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导致其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比例超过30%或者在30%以上继续增加,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的,可以在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申请的同时,提出豁免要约义务的申请。
2、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征得被收购股权代表的同意,向有关部门申请转让,签订收购协议,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