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由谁负责?县级合作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金融风险大致可分为八类,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国家风险和声誉风险,根据市场主体对风险的认知,可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根据金融风险是否可以分散,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金融风险大致可分为八种,按成因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国家风险和声誉风险;根据市场主体对风险的认知,可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根据金融风险是否可以分散,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1.狭义的信用风险:因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即违约风险。
二、市场风险狭义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可能因市场价格因素的不利变化而遭受损失。广义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头寸因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化而可能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广义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可能向有利于自己和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可能带来潜在的收益或损失。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科学评价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第三条贷款分类应实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第四条贷款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2)时效性原则。分类结果应根据借款人经营等情况的变化适时动态调整。(3)重要性原则。对于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应根据本指引第五条中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4)谨慎性原则。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季度对所有贷款进行一次分类。“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银行综合获得的各种信息,根据贷款风险程度,用最佳判断来论证贷款质量。这不仅是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必然选择。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有助于商业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的问题,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有效跟踪贷款质量,便于商业银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由县级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信用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到发生的渐进过程。还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的财务和商业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除了约定一般违约条款和设定担保外,贷款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借款合同项下违约,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风险分类的目的:促进银行树立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银行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查找信贷资产运营、管理、监控、回收和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信贷管理;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是否充足提供依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手段,因为它可以通过放贷收回本金和利息,并在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
由于贷款不在银行的控制范围内,存在着无法按时收回本息的巨大风险。因此,应在遵守《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贷款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贷款关系、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回收和展期、信贷制裁等制度。根据贷款主体的不同,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种。其中,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办理贷款手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6、信用风险的分类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发生违约,给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手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银行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即交易对手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发生在贷款中,也发生在担保、承兑、证券投资等表内和表外业务中。如果银行不能及时识别损失的资产,增加坏账核销准备金,并在适当条件下停止确认利息收入,银行将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